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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美院录取规则及录取最低分中央美术学院 一、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1. 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12名,并列112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9.209分。 2. 中国画: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8名。 3. 书法学: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6名。 4. 实验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0名。 5. 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35名,并列335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78.810分。 6. 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名。 7. 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93名,并列193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7.308分。 8. 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3.747 分。 9. 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6.134 分。 山东省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9.586分; 北京市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2.548 分。 10. 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8.137 分。11. 艺术与设计管理(中法合作办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4.108分。 注: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 中国美术学院
1.艺术学理论类、建筑学总分满分按750分计。 2.学校不限生源省份。若福建省、广东省等省份,因实行[一档多投]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按相同专业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 注:考生综合分=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01、设计学类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5.02、其他省不低于211.97即予录取。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6人,其他省生源144人。 02、美术学类 注:(1)素描、速写、色彩三科满分值均为250分,专业成绩总满分值750分。 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5,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537.5、广东省不低于582.5、河南省不低于565、其他省不低于557.5分(专业课成绩并列557.5分,文化课相对成绩达88)即予录取。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03三、艺术史论 文化课相对成绩陕西不低于131.2500新疆不低于129.0456山东不低于126.1278北京不低于124.3346广西不低于123.4000黑龙江不低于123.1884其他省份不低于122.1190即予录取。以上录取人数15名。 注: ① 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② 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③ 专业课折算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关于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 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广州美术学院 01书法专业 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02“理论类”美术学专业 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校考专业成绩(即参加《美术知识与作品赏析》科目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则文科生优先。同一省份,美术学专业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4人。 03“造型类”各专业 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15人。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04“设计类”各专业 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30人。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05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 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理科类本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理科类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06艺术教育专业 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达200分(按满分300分计算,满分不是300分的按该比例折算),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文科类本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文科类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四川美术学院 01、 理论类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02、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03、普通类专业 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建筑学、风景园林、工业设计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教育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鲁迅美术学院 录 取 规 则 各招生类别综合分计算办法:
1、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艺术管理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西安美术学院 陕西省外录取分数线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美术学、艺术设计学 按文化成绩排队录取,文理统一;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天津美术学院
01、绘画类、书法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 + 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02、设计类: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 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 03、理论类 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队依次录取,计划额满为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语文成绩相同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04、中英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队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英语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湖北美术学院 (一)学校高考文化分投档分数线执行2020年湖北省相应批次与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1.绘画设计类:305分 2.动画(中外合作办学):305分 3.书法类:319分 4.服装表演类:285分 (二)上述专业类型综合折算分或专业分计算规则: 1.绘画设计类: (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0.6)×2; 2.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0.6)×2; 3.书法类: (高考文化成绩×0.6+校考专业成绩×0.4)×2; 4.服装表演类: 按服装表演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